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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教养院野蛮迫害大法弟子实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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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8月20日】

1)受害人姓名:丁德福
性别:男
年龄:41岁(1960年11月26日)
职业:大连市东电二公司司机
住址:大连沙河区凌水桥黄埔路,288-605号
身体状况:被捕前身体状况良好,身体没有任何疾病,被捕后,在大连看守所和大连教养院(2000年8月4日被绑架进大连教养院)的迫害下,浑身长满了疥疮(脓疥)。时间从2000年11月初到现还没痊愈,在严重长满了疥疮的情况下,还被强迫参加高强度,长时间的劳动,例如扛麻袋等、装车、卸车、倒垛、捡豆。

2)凶手:林海
性别:男
年龄:46岁
职业:警察
职务:第一警务区警长
装束:灰色警察制服

2000年7月7日,林犯将丁德福,邓艳萍,邓亚贤,任亚芝,王敬英,宋素琴等人抓到黑石礁派出所,并对我们进行非法刑事拘留。后将丁德福,王敬英非法劳动教养。

3)被捕过程:2000年7月6日上午8点半,大连市黑石礁派出所林海和东电二公司党委书记高广仁,打电话找我们东电二公司职工丁德福,邓艳萍,王风英,郑庆祥等10多人谈话,目的是妄图让我们放弃修炼法轮大法,我们没有写保证。林犯就于7月7日将我5人非法拘留,然后,将我押送大连市看守所(甘井子姚家看守所)。当时黑石礁派出所非法拘留了24名大法学员。

4)拘留所的情况:

大连市拘留所位于大连市甘子区姚家。丁德福被刑事拘留28天,后于8月4日转到大连市劳动教养院,在大连市拘留所,先是被关押在6监区,6-6监室,面积有40平方米左右,其中包括卫生间2平方米左右,共有30余名在押人员,条件很差,卫生状况不好,例如不能刷牙,饭前、便后不能洗手、不能洗澡、碗筷刷洗不乾净、衣服不能洗、不能与传染病人隔离、与得疥疮的在押人员挤在一起睡觉、盖一床被子、经常停水、不让上厕所(牢头狱霸控制,经常打人)菜汤给的很少,有时遭牢头狱霸的克扣,饭菜质量很差,早晚玉米面窝头,有黑色杂质、发霉,中午一个馒头(3两)或一份米饭(3两左右)。不允许家人探望。每天强迫劳动10-15个小时,没有任何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没休息时间。工作内容主要是缠各种电器上的铜线圈,每天规定一定的数量,完不成任务就会受到各种打骂和体罚,我由于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定额,每天都要遭到牢头狱霸的体罚有时不让我睡觉,站夜班,经常3班,每天2-4小时睡觉。还体罚我擦床、打扫厕所、刷拖鞋、盘坐。房间内空气异味很大、温度很高、通风条件不好,晚上睡觉立刀(侧身子睡)晚上起来上厕所,回来就没有地方睡。而牢头、狱霸则睡的比较好。每个监室5-6个牢头狱霸。狱霸家里有钱,买通狱警,在监室里胡作非为,狱警视而不见(每个监室都有监视器)。强迫我背监规,如不背就挨打。我说我背就脑袋疼,他们就打我。

狱卒公开叫在押人员撒谎,应付上级检查和参观。如看守所犯人不准吸烟,但看守人员、狱警却给犯人烟抽,犯人还买通队长,私设黑卖部(价钱非常高,大多是假烟),再有打一次手机200元钱。如每天工作10-15小时,没有休息日,遇有上级检查或参观时,必须回答没抽烟、有休息日等……从大连看守所转到大连教养院时,入所的皮带、鞋都没收了。

2000年8月4日,我被从大连看守所转到大连教养院。先是被送到5大队,被关在新收房间,我的编号为104号,房间有60平方米左右,上下板铺,关有130多人。空气不好,温度很高,卫生条件不好,例如不能刷牙,不能及时上厕所,不能洗澡,不能刮胡子,不能洗衣服,与各种传染病人关在一起,如疥疮、肺结核、肝炎等,被褥上都是虱子,饭菜质量极差,早晚窝头,中午给个馒头,窝头有时发黑发酸,菜都是菜汤,清汤寡水,里面有泥土沉在碗中,不允许家人探视。

在这期间,我们被强迫劳动,工作的内容是装圆珠笔。这种笔上面写着“made in korea”(韩国制造),教养院竟然成了造假的黑窝点,每天工作16个小时,从早上6点干到晚10点。谩骂声不断,喝水的时间都不给。

2000年8月4日,我被分进大连教养院第三大队二中队一分队,被强迫参加劳动:捡豆,并由队长(警察)安排两个犯人严加看管,每天早5点30分起床来到车间,工作内容是每天捡豆,定额600斤-800斤豆,捡不完就要挨骂和体罚。扛麻袋一个100斤,倒垛,每垛有500-600包,上下扛麻袋。每天早上一个窝头、一碗汤,到了中午,饿得心慌,有时没有水喝,汗流全身。一个月洗不上一次澡。回来的路上,排着长队还要唱着歌曲。

从早上5:30分到晚上11点收工,还要背三块板(院规院纪),背不下来不让睡觉。每天工作最少15个小时,最多20个小时,中间没有休息时间,更没有休息日,连法定节假日都不让休息。还让我打扫厕所、抬水,从一楼抬到三楼,每桶100公斤。打扫走廊,动作慢一点,就会遭到辱骂。车间通风条件不好,灰尘满屋都是。车间能有50平方米,两个分队各有近50人在里面干活。夏天吃饭的碗都生蛆,根本做不到饭前便后洗手,有时连自来水都喝不上。基本的人身自由都失去了。中队长周新明派两个刑事犯人看着我,上厕所、吃饭、睡觉、与别人说话都得请示、报告。带的新被褥、换洗衣服都被牢头狱霸强行勒索。

周新明队长、朱凤山队长、尹队长经常找谈话,目的是让我放弃修炼法轮大法,在谈话中经常用攻击师父的语言,侮辱自己人格的语言,在精神上不断向我施加压力。在这种恶劣的环境和邪恶不断迫害的情况下,2000年11月中旬,我身体开始出现严重的消业状况(浑身长满脓疮,阴部等敏感部位都是脓)。在这种情况,不但不让我休息,还让我继续捡豆、扛麻袋。由于两边屁股都是脓疮,不能坐板凳,管教队长朱凤山硬逼我坐在板凳上,致使脓疮破裂,沾满整个内裤,疼痛难忍。

由于脓疮,浑身发痒,尤其到晚上,痒得整晚睡不着觉。白天还得照样干活。而且大法弟子连说话的权利都失去了。大法弟子之间不允许交流。就是同其他犯人也不准讲话。12月中旬,我抵制这种迫害,开始罢工时,尹队长打我一个嘴巴子。在这期间,管教队长还公开叫犯人撒谎,欺骗上级检查和外来参观人员。12月初,辽宁省司法厅组织省内各教养院之间互检,队长公开叫我们说谎。如果检查人员问我们时,要说每天工作六小时,学习两小时。在教学楼,哪个队长讲语文,哪个队长讲数学等,教室在什么地方。而这些与事实根本就不符合。当我告诉法轮大法弟子不说谎时,检查当天,他们就将法轮大法弟子带到粮垛后面躲起来,等到检查之后,再带回去,大法弟子在外面挨冻了一天。

大连教养院的干警执法犯法,对善良的大法弟子野蛮迫害,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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