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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在监狱的经历看万家劳教所“集体自杀”之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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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7月12日】2000年3月,我被非法关押在北京市女子监狱。当时女监分三个监区,每个监区8个班,每班16人,有一个班长和两个互监组长。在我们被非法关押之前,监狱就已经做了充份的安排,包括用诽谤大法的材料给狱警和犯人洗脑,使她们敌视大法和大法弟子,还包括找好合适的“包夹人”,对我们实行严管。

大法弟子的床位被安排在正对监控器的地方,每天24小时有狱警监视。包夹人就睡在我们边上,随时监视着我们的一举一动,无论是劳动、洗漱还是上厕所都寸步不离地跟着我们,每天给上级写材料汇报我们的言语举动。班长、互监组长也严密地监视着我们,狱警经常找她们了解情况。夜里,值班的犯人就坐在我们监室门口,还经常进屋查看。筒道、水房、厕所里都有监视器,睡觉时灯也一直亮着,无论在哪儿,我们的举动都在密切注视之下。后来了解到这是610的统一规定,为了防止我们学法、炼功、传功。大法弟子被分在不同的班,平时即使在水房或操场碰上了,也不允许互相交谈;无论我们同谁说话,包夹都在边上仔细地听我们的谈话内容;我们写点东西,她们马上来检查写的是什么。因为害怕外面的消息传进来,我们不能打刑事犯人享有的“亲情电话”,每月的家属接见也是单独的,至少两、三个狱警在边上看着,有时还把我们和家属的谈话内容录音。因为我们不屈服,我们的购物标准一直是最低的。

2000年10月,因为我们炼功,监狱对我们的监管更严了。包夹人增加到四个,白天两个,晚上两个,前后夜倒班监视我们。白天也不许我们出监室参加劳动、放风等,我们的活动范围被限制在十几平米的房间里。为了防止大法弟子之间有交谈的可能,全监区去水房、厕所都按班走,如果有其他大法弟子在水房或厕所里,我就不能出班,一直等到她回班了,我才能出去。这样一来,大法弟子之间别说谈话,连见面都不可能了。

监狱里实行“互监小组制”,刑事犯也不能单独行动,必须有班长或互监组长跟着,如果出事,大家一起承担责任。每个新犯下监,所带物品都要经过仔细的搜查,连被褥都拆开检查,手纸也被一卷卷抖开。每周狱警都要清监,让犯人离开,把所有物品搜查一遍。为了防止犯人自杀,衣架上的铁钩、搪瓷饭盆、不锈钢勺、所有的绳子、带子都视为违禁品不许留用,甚至牙膏也不许使用铁皮的。

2001年元旦过后,随着更多的大法弟子的下监,监狱里的管理更严了。狱警24小时都紧张地监视着大法弟子的行动。白天三个包夹人跟着,可以不参加劳动而算满分;晚上两个犯人在床前倒班值夜班监视。狱警在监视室里,只要视线里没有大法弟子,马上通过小喇叭喊人。有时我在班里扫地,或坐在一个偏一点的角落,或刚刚出去上厕所,小喇叭马上着急地叫起来。夜里值班的犯人如果打瞌睡,筒道里的值班人就会进班推醒她。大法弟子之间仍是没有见面说话的机会。一位姓刘的大法弟子刚来时不穿囚服、绝食,狱警就让包夹和班里人孤立她、虐待她,两周一次的澡堂洗澡也不让她去;班里好心的犯人给她日用品、和她说话都遭到狱警的训斥和威胁。

相比之下,我相信哈尔滨万家劳教所对坚贞不屈的大法弟子的严管和迫害一定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在这样严酷的管理下,大法弟子有机会实施“自杀”,而且是“集体”,简直是最荒诞的无稽之谈。我想任何一个有头脑的人都能看出其背后的真象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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