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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大法弟子在北京一看守遭受电针酷刑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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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6月30日】我是6月6日因在天安门打横幅被送到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分局,在那里我遭到了警察惨无人道的拳打脚踢。在我到前已有两个学员被它们打得遍体鳞伤,其中一个50多岁的已被打得不能正常行走。警察中有一个矮胖子,非常狠毒,用穿皮鞋的脚狠踢一20多岁小伙子的胸口,使其直不起腰后,又猛踢其后背,然后双手举着警棍分别打我们三个的头部、大腿,直到累得打不动为止。第二天即6月7日陆陆续续来的8个弟子被警车送到位于昌平的北京东城看守所。

这个看守所从外观看戒备森严,里面发生着一起起邪恶对善良的迫害。负责我所在监号的管教是一个二三十岁的女警――陈梅,她自己声称对大法学员都很好,能正确看待。然而就在我绝食几天后,她公然给我戴上脚镣、手铐,并以谈话为由,把我叫到她的休息室,两个男警察很伪善地想问出我的姓名、地址,我明确告之:我不会讲,否则被牵连的人会很多,我的亲人会面临着下岗,会被株连九族。于是他们凶相毕露,拿出一种带电的针,往我身上施暴,身体每被扎一下,都会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即使这样大法弟子的正念也没有被它们动摇。因没有达到目的,它们把我双手背铐(当时我正在例假期间),拳打脚踢,一人踩着我的身体,一人专在脖后、脚踝、膝盖后侧等神经敏感部位扎这种电针,极其痛苦,每扎一下都会非常痛苦,就这样只那一天我就被它们在身上留下了一百多个被电的伤痕(见附图)。后来得知,那两个恶警是在那个表面看似和善、内心毒辣的陈梅的指使下做的。

在我绝食时,身体曾出现许多危险的征兆,但是它们并不在意,一恶警说:“你死了也就是一个无名尸。” 直到第14天的时候我被无条件释放。在这期间,天安门分局恶警给我造成的内伤,使得我在20天后早晨起床时仍很困难,需要人搀扶;在看守所被强迫输液三次,被戴着手铐脚镣输液时,无人看管,以致一次液体输完,只差几秒便要输入空气,把狱医吓了一大跳。

现在东城区看守所仍非法关押着许多大法弟子,我希望国内外所有正直的人能够给予他们帮助,我也祝愿他们能用自身强大的正念闯出魔窟!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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