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住在九台市城子街镇。我丈夫叫孙世文,是2000年12月14日送往九台劳教所的(地点在饮马河乡)。于2001年1月8日惨死在劳教所里。在这短短的二十多天里,一个活生生的生命就这样惨死在他们手中。劳教所里的干部对我们说:“孙世文是犯心脏病死的,当时恶心呕吐。”他们撒谎都不脸红。我丈夫在家时身体健康,从来就没有过这些症状。相反这是在大脑受到严重的伤害时才会出现恶心呕吐等症状。
当我们这些亲人看到尸体时,真是悲愤交加。一个大活人叫他们给害死了。他的头部后面有一个坑,后面左侧有一个包,头前面也有坏的地方,鼻孔里的血都干了,手上也有血迹,这都是表面见到的。身体里什么地方坏了就不得而知了。看来鼻孔里的血是他们整容时没有擦干净留下的余迹。当时我们要求验尸,他们说验尸让我们自己出钱请法医。当时我也关在劳教所,身不得自由,家里只有三个孩子,又没有钱,那时真是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啊!我们与他们讲理,一个干部样的人说:谁叫你们进劳教所的?!那意思就是打死活该!
我们平常老百姓,无权、无势、无钱,在这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任凭他们摆布。含着眼泪极不情愿地签了以下三点协议:
一、把死者的妻子由劳教所保出来。
二、火化、埋葬尸体的费用都由劳教所出。
三、我们要求给生活费,还是看在三个孩子生活困难,给了钱(一千元)。
一千元钱买去了一个活生生的人命!父母失去了等待他供养的儿子;妻子失去了共同生活的丈夫和帮手;三个未成年的孩子失去了亲爱的爸爸。他们以后的生活该怎么办?
就在我丈夫被打死的前两天,我们的大女儿还去看望了他,当时他还好好的,父女之间说了许多关爱的话,管教叫孩子劝劝爸爸,三天后再来看望她爸。孩子怎么会知道,这次见面竟是永别!还没有到三天,我丈夫就叫他们给害死了。他们硬逼着孙世文写与法轮功决裂,他不写就给活活打死了(另外据说是管教让孙世文上高去干什么,孙世文说我上不了高,管教说上一次就好了,结果上去掉了下来,送医院抢救无效而死)。打是打了,无论是打死还是摔死,劳教所的干警所犯下的罪行是一定的,他们无论怎么掩盖也难逃天理!
新闻电台天天喊:“对待法轮功修炼者,……象母亲对待孩子”,可事实上就是血腥镇压。一个国家政府机构――长春市九台劳教所,把活人转化成死人,如此草菅人命,人权何在?凶手至今逍遥法外,国家的政策法律为谁而定啊!难道就任凭他们残害好人吗?
我一个弱女子整天以泪洗面,我想告他们,可又有谁为我伸张正义?我三个可怜的孩子,两个在上学,今后怎么办?靠什么生活?我要为我的冤死的丈夫伸冤,我要看到凶手受到法律的制裁!谁来帮帮我?!!!
被害人的妻子:黎建英 申诉
200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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