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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大法弟子卢冬梅在济宁市精神病院遭受摧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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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5月5日】
一、受害人:
卢冬梅,女,32岁。原济宁市鲁兴房地产开发公司职员。家庭成员有丈夫、儿子。本人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无精神病史。

二、被迫入院经过:
因在99年9月写了坚修大法的声明而被单位隔离看管,公安以劳教和送入精神病院等迫害要挟她写不炼功的保证,由于她不屈服,大约在9月11日在警车的押送下,她被精神病院的大夫、护士们强行送入济宁市精神病院住院。一星期后院方迫于公安部门的压力让她用药,开始是一次半片,后增至一次一片,后来他们发现她把药藏起来没用,一个叫韩鹏的主任大夫指使五六人把她按倒打了一针,半月后又打了一针,就这样他们将她关了两个多月。

三、入院后情况:
1、医院名称:济宁市精神病医院
2、主治医生:张政(主治医生)、韩鹏(主任医师)、陆教授、。
3、未经任何检查定为精神病。
4、未向受害者说明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
5、受害者无病,不服从医生用药,被强行服用。
6、长期针剂,药名不清楚。

用药后,不由自主想走动,睡觉时感觉腿蜷上放下地越来越频繁、不能入睡,全身无力,什么也不能干,脑子一片空白,一分钟象一天一样漫长,眼睛不能集中视物,心理承受地狱般地煎熬,后来身体开始变形,胳膊和头都扭到一边去,不能自主,有几次承受不住都想自杀,但想到师父的教导,她没有那么做。

四、出院情况:在家人作保下,托人将她放了出来。无任何诊断说明。

注:该大法弟子的受迫害情况以前在明慧网登出过,但当时只有简述。

(大陆大法弟子供稿2001年5月4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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