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美联社报道中国判处法轮功成员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1年5月11日】美联社5月9日引用一个人权组织星期三消息说,中国当局将一篇获普利兹奖的文章中报导的一名妇女判处三年劳教。这篇获奖文章系列是关于被禁法轮功修炼宗派的。

据人权民运信息中心报导,法轮功成员张学玲于4月24日在中国东部潍坊市被捕,距离华尔街日报记者伊安.约翰森(Ian Johnson) 的国际报导被授予普利兹奖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

在去年的一篇报导中,约翰逊引述了张对潍坊警察打死她母亲陈子秀--一名法轮功成员的指控。

法轮功成员在中南海周围举行大规模请愿后,中国于1999年6月(应为7月)禁止了法轮功并定其为XX。从此,在残暴的镇压下,数万人被关进监狱、劳教所和转化班。人权组织称有100多名成员已经死亡。

报道说张被指控为“利用XX破坏法律的实施”并被送到山东省王村劳教所。香港信息中心称那里大约已经关押着400名法轮功成员。

(中国) 法律允许警察不经审判将有轻罪的疑犯关进劳教所。美联社星期三打去王村劳教所的电话没有人接。

据法轮功称,去年华尔街日报刊登此文章后不久,张在上访要求调查其母亲的死亡时被拘留。她后来为了躲避进一步的拘留而藏了起来。

人权民运信息中心称,不清楚她的逮捕和判刑是否和普利兹奖有关。

中心在星期三称,今年被判劳教的其他法轮功成员包括王进东的妻子和女儿。(假)王进东是1月23日5名身上浸满汽油在天安门广场上企图自焚的所谓的法轮功成员之一。

中心还说何海华(音)和女儿王俊俊(音)于2月被判处三年劳教并被送到中部河南省的一个女子劳教所。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