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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学员使我放弃了轻生的念头

——一个常人在收容所的经历和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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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1年4月19日】 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高中毕业后来广州打工,因证件不齐,被抓到广州沙河收容所(地址:广州水荫横路41号),我想把二十多天被收容期间的所见所闻告诉世人。

我于2000年8月初被送到收容所,在那里吃饭时要蹲下,管教拿着电棍四处吆喝,见到稍有不顺眼的地方,立即追打被收容人员。第二天,我因没有及时蹲下,值班的女所长即刻拿着电棍来打我,我说:"不能打人,打人是违法的!"那女所长说:"打你又怎样?有本事你去告,这儿就是我说了算!" 我一边推开电棍,一边后退。所长又召集了另外两名女管教,拿着电棍来打我,我被打昏在地上。醒来后,手被反铐着,被人扶起后,见到女所长又拿着一瓶防暴用的辣椒水来喷我。当时我气急了,说了一句:" 还有没有王法, 再这样做你别后悔。" 所长向我逼近,我用力撞向玻璃窗,玻璃全碎了,我倒在地上。后来我被送到了二楼的精神病室。这里没水、没电、也没厕所。我已经有三天没吃饭了,我头痛、发烧,哭了一天,也没人理我。

两天后,我被送到301房间,里面关着的全是法轮功的学员,共有九名。当时我脸部受了伤,头也肿了。她们悉心照料我,替我打水,劝我吃饭,给我用她们仅有的毯子。以前我听说过法轮功,但不清楚。她们被囚禁这里已一个多月,每天两餐,全是剩饭加几根咸菜,但她们天天有说有笑,还开导我好好生活下去,一定要堂堂正正做人。当时我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好人,什么是真正的坏人,我放弃了轻生的念头。后来我了解到这里的管教经常用电棒或拳脚殴打人。六月份,有位女学员被送到这里,12天没吃饭,因坚持练功、学法,管教把她吊在铁窗上毒打,抢、撕她的书, 她用身体扑在大法书上, 管教对她用电棍打,用辣椒水喷 ……

后来, 我了解到,法轮功的学员是由公安部门成立的专案组负责的。七月底到八月初陆陆续续被送来了三十多名女学员。她们向专案组的人反映了在收容所被殴打、用辣椒水喷的情况后,收容所管教有所收敛。一次,专案组来人要找几名学员谈话,管教将所有学员叫到一楼。 当时,学员要求向负责人反映情况,说她们有文化、有工作,不应被收容。

而收容所的女队长却借此诬陷法轮功学员想逃跑,并召集收容所的管教及专案组公安人员, 手拿高压电棒,冲向学员,连拖带打,有的揪学员的头发,有的电击学员的太阳穴、脖子、头部、脸部等处,甚至持续电击几分钟,火星直冒,电击时的劈啪声都能听到,学员的头发掉了一地,十几名学员被打倒在地。其中有位管教电到自己,大叫一声,电棒被甩到几米外。 此时,另有几名女管教向学员脸上喷辣椒水。目睹此情景,收容所大楼里的被收容人员有的在哭叫,有的喊住手,整个场面一片混乱,惨不忍睹 …… 之后, 有三名女学员被揪着头发拖到二楼,分别被关到三间无水、无电、无厕所的精神病室小房间,期间不准上厕所,( 注:按收容所规定,关在精神病室的期限不得超过48小时)。为此,所有学员都一直在绝食,并一致向收容所领导要求放那三名学员出来,被告知说专案组的人不批准,她们没有权力做。 之后,学员多次诚恳地给收容所领导写信,说明情况,要求释放仍被关在精神病室的学员。但均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十几天过后,她们写了最后一封信,信中陈述了她们对法轮功的认识及各自学法后身心受益的情况,讲述了无辜遭管教电击、殴打的真实情况,并强烈要求释放被关在精神病室的学员等等。管教说所里领导不愿看,没有任何答复。

八月初,又送来了5名法轮功学员,还有一个不足10个月的男婴孩。他们是因到北京上访被遣送回来的,身上带的两千多元现金全部被警察拿走了,小婴孩断奶了,收容所没收了奶粉及其他所有食物,想以此来威胁他的外婆和母亲说出姓名,这时小婴孩因缺乏食物,环境恶劣,一直发高烧,全身长满了痱子,收容所的管教置之不理。半个多月后,母亲和婴孩被强行分开,外婆带着婴孩被关到一间临时关押房,里面满是苍蝇、蚊子、老鼠。他们晚上睡在冰凉的水泥地板上。收容所想以此折磨来逼她们说出姓名。此情景让在场的人们的泪流满面, 真没想到管教会用如此毫无人道的手段来对待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孩。

在那5人中,另有一名年纪稍大的学员,绝食23天后,被偷偷抬走。后来才知她被送到了精神病医院。至今生死不明。

在八月份中旬期间,收容所强行给三位绝食的学员灌食,她们的嘴全给撬烂了,门牙被撬烂了,口腔全溃烂了。

陆陆续续,不断有法轮功学员被送进来,有些被囚禁在这里快到两个月的学员, 因家属或单位不断来找人,沙河收容所只好将这些学员转移到外地的收容所,然后让家人去保释。一般的保释费在三百元至六百元,然而,对法轮功的学员则漫天要价,其中有个学员被迫交了一千六百元才被保释出来。在沙河收容所里我差点被逼疯了,也险些丧失性命。

天气越来越冷,都快十二月份了,而被长期关在收容所的法轮功学员还(以下内容不能辨认)……

(2001年4月18日收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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