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君:
谢谢你2001年10月12日有关赵明先生的来信。
(丹麦)政府在安排丹麦与中国政府的双边会谈,或者在参加欧洲同盟或欧洲各国政府与中国的对话时,一贯都非常重视有关目前中国践踏人权的议题。正如你在信中提到的,2001年10月25日至26日,将在北京举行的欧洲同盟与中国的对话,是提出中国人权问题的又一次机会。在会议上,会对人权的一般问题及具体问题提出讨论。
从人权角度来讲,采取对话的方式是一个进步。在对话中,欧洲同盟势必对中国的有关人权问题提出批评,我们将会要求中国政府改善它的人权现状。言论自由,对个人的完整尊重,保护犯人的权益,其中包括不受酷刑的虐待,将是对话的中心议题。
丹麦及其他欧洲同盟国愿意继续并加强这种批评性的对话,制止在一般情况下以及对个人的人权暴力行为。
致以友好的问候。
鲍尔.纽如普.拉斯坶森(签字)
2001年10月29日于哥本哈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