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决议由议长STEVEN W. RATTNER先生签发,全体与会议员一致通过。该决议列举了江泽民政府对法轮功学员的种种迫害行为,包括设立臭名昭著的“610”政府办公室,国家控制的新闻媒体发动的旨在激起仇恨与歧视的宣传运动,对女法轮功学员的各种形式的性暴力,以及对新泽西州在中国的姐妹省--浙江省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行动等。决议最后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撤销遍及全国的臭名昭著的“610”政府办公室,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新泽西州蒙特利物(Mount Olive, NJ)市市议会通过的决议全文如下:
鉴于,法轮功是一种改善人们思想和身体健康,在40多个国家拥有数百万成员的平和的修炼体系;并且,
鉴于,在过去的两年里,江泽民政权对包括新泽西州在中国的姐妹省--浙江省在内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发动了系统化的,不断升级的恐怖迫害行动;并且,
鉴于,这一政策违背了中国自己的《宪法》,同时也违背了《国际民权与政权条约》及《国际人权公约》;并且,
鉴于,江泽民政权在整个中国设立了臭名昭著的“610”政府办公室,用以监控有组织性的洗脑,折磨和谋杀等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活动;并且,
鉴于,由国家控制的新闻媒体发动了旨在激起仇恨与歧视的宣传运动;并且,
鉴于,到目前为止,已经知道的被迫害致死的人数已达296人。此外,数万人被关押在劳改营,监狱和精神病院而饱受折磨,数十万人被迫参加洗脑班;并且,
鉴于,特别是,妇女成为各种形式性暴力的对象,其中包括强奸、性侵犯和强迫流产等;并且,
鉴于,几位美国的永久居民和美国公民被监禁,折磨和强行关押;并且,
鉴于,这场由中国政府发动,政府官员和警察执行的迫害运动渗透到每一个村庄及每一级政府;为此
蒙特利物(Mount Olive)市市议会决定:呼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立即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撤销遍及全国的臭名昭著的“610”政府办公室,立即释放所有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议长:史蒂芬 W. 瑞特那(STEVEN W. RATTNER)(签名)
我证明:以上为蒙特利物市市议会于2001年11月20日举行的大会上通过的真实,准确的决议案文本。
市政府秘书(签名)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1/30/163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