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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使残疾痊愈 谢绝捐款; 公安局把好人整残 勒索钱财

——从一张汇款人简短留言所想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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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0年9月27日】 一天我整理抽屉时偶然发现一张汇款人简短留言的小纸条,方框宽2.6厘米,长6.5厘米,上书:

退捐款
500.─,
甚谢!
法轮功

睹物思人,我心中感慨万分,不由想起了我的姐姐。

姐姐今年50岁,自幼多灾多难,从记事儿起就没过过一天好日子。一岁时就不幸患了小儿麻痹症,右腿畸形,双腿的长短、粗细差距很大。长到16岁时,曾专门到北京骨科方面水平最高的积水潭医院做了一次大手术,但不见效,而且手术把她右腿两侧的筋破坏,从此只能抬腿而不能左右活动。17岁的花季年龄恰逢中国文化大革命开始,我们的父亲被打成当权派隔离了。姐姐去看他时不慎从车上摔下造成脑震荡后遗症,后又患了心脏病,心跳缓慢,到中年后严重到每分钟只跳45次并伴有间歇。二十多岁本应是人生中的黄金年华,她却又插队到了唐山,遭遇了中国最惨重的自然灾害──唐山大地震。虽然幸免遇难,但被砸得腰部以下全部主要的骨头都骨折了,腰椎一、二、三节粉碎性骨折,修养了很长时间才站起来,但从此,大小便失禁。长期的卧床使本来就体弱多病的姐姐更虚弱,86年又患上了舌部血栓,语言不清,到了94年3月又被查出子宫肿瘤,为了求医和见亲人,她从唐山回到家乡北京。在北京好几家著名医院检查,结果都是癌症晚期,没救了。在病痛中苦熬了四十多年的姐姐人到中年就被医院判了死刑,终于对生活绝望了。她写好遗书,照了遗像,向弟妹安排好一切后事,准备告别苦难的人间。生死关头,亲人向她推荐了法轮功,她已是心灰意冷,都要死的人了,还炼啥功啊。但碍着面子,就看了一遍教功录像带。第二天她例行公事去医院检查,大夫却告诉她没有肿瘤了,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再去其它医院检查,真的没有了!这太神奇了!

94年4月她看了师父的讲法录像带,法轮大法明澈的法理使姐姐懂得了人生苦难的根源和生命存在的意义。她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发奋修炼,不久一连串的奇迹发生了:各种困扰多年的疾病不治而愈,还摘掉了双眼一千多度的近视眼镜,仅修炼一个多月大便功能恢复正常,右腿逐渐变粗、变长,还能侧弯了,一年后双腿已无明显差异,可以双盘了。她有生以来头一回能象个正常人那样行走,激动的心情难以言表,撕掉了揣了大半辈子的《残疾人证书》,心中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为感激李洪志师父的救命之恩,修炼一个多月后的94年5月,她从微薄的收入中拿出500元寄给王治文,请他转交李洪志师父进行法轮功建设。但不久捐款被寄回了。在汇款单上汇款人简短留言一栏中,写着本文开头那句话。姐姐取回捐款后满怀敬仰地把这张小纸条保留下来,珍存至今。当时她激动万分地说:“法轮功使我这个残疾人变成了健康人,还给了我第二次生命,不但不要我一分钱,连我自己的捐款都退还了!”这难道就是江泽民的宣传机器们所大肆宣扬的法轮功害人致死和聚敛钱财吗?镇压者的可耻谎言经不起事实的检验。

与此相反,去年9月10日,以前多年来需要别人照顾的姐姐正在父母家护理年近90高龄的病危中的父亲时,被举报在父母家炼法轮功。警察不顾人伦,将她抓走,非法关押了九个月,受尽折磨,重又残疾。

姐姐刚被抓后拒绝写不再修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唐山的警察对姐夫说:“太顽固了!简直是敌我矛盾,非关她八、九个月不可。”把她借押(这是对坚定分子的惩罚,互相借押到外地整人更狠)到河北省遵化市看守所。在那里她看到警察让犯人10个人一组轮番对学员们进行打骂,不许吃饭、喝水,不许睡觉,不许炼功,炼就动刑。最严重的是“绷”上,将人呈大字形绷在木板上,其次是“摸”上,将人的双手双脚铐在一起,让你站不起、蹲不下,只能长时间半蹲、蹶着走路。还有许多刑罚都是给死囚用的,却都用到大法弟子身上。个别学员在痛苦中含泪写了保证,交了一千至五千元的保证金回家了,但姐姐始终坚持着。她对犯人们弘法,犯人被她慈悲的心感动也学起了大法,不但不打她,还主动照顾她。

姐姐因炼功被管教戴上手铐,还坚持为犯人们默写经文,管教又给她带上了一种叫“手捧子”的刑具,十个手指间没一点孔隙,不能活动,越动越紧,双手肿得连犯人看了都害怕。第四天,犯人们忍无可忍,集体叫来管教解除。不久,管教搜监时又在她身上找到一本《转法轮》,这是犯人们学法炼功后让姐姐保存的。这次她不但被带上“手捧子”,而且还被带上了一种有长尾巴的脚镣,走路时必须先把长尾巴一点点顺到后面,睡觉时还要一点点顺到侧面侧卧,不能翻身。睡觉时只铺一个烂席头睡在潮湿的水泥地上,带刑具时正是冬天,地面和墙面都结了冰,人就象睡在冰箱里。姐姐每次睡前都将铁镣捆在一起,但双腿还是被冰得昼夜麻木。19天后脚镣才被取下,姐姐当场晕倒。从此腿骨剧痛难忍,整日流着泪咬着牙忍受,又失去了行动能力。而且这里的伙食很差,如果想改善一下,普通菜要20元,一斤水饺要30元,姐姐无力支付,啃了近九个月的窝头咸菜,大便干燥,失去行动能力后只能靠犯人们用手往外抠。就这样,姐姐在公安部门的残害下重又变成了残疾人!

在这之后的四个半月中,疼痛又从腿骨发展到肉和表皮、双手和全身。手脚肿得往外流水,全身稍一碰,就疼得大叫。犯人们也都心酸地听着她日夜的惨叫。但她始终没写保证书,还托人带口信说:“请全家人把我忘掉,就当我在唐山大地震中死了。”姐姐心中很清楚:要不是法轮大法,她早死了。

我得知这些,打电话给唐山市公安分局要求放人,负责法轮功的科长也承认他们做的不好,但这是上面让干的。我又问唐山市公安局,姓王的负责人说:“不写保证不能放。”又问公安部信访处,回答说:“刑事拘留最多30天,确实属于超期关押,但对法轮功……例外……,要根据各地公安部门不同的处理方法解决。”信访处建议我问河北省公安厅,我质问他们:“你们公安部门是执法单位,不但带头违反国家法规,还要求我姐姐写保证,写保证的应该是你们!我姐姐由一个健康人被超期非法关押致残,你们必须先保证她:这种状态不炼功能恢复健康。我也写保证:被释放后继续炼功还能恢复健康!”

在这种情况下警察还不放人,又让4、5个武警把她背到唐山市某医院(戒毒所)强行“治疗”三天,把姐姐折磨得精神恍惚,还向姐夫索要4000元“医药费”。害人者向受害者要钱,真是黑白颠倒呀!姐夫无力支付,戒毒所宣布停止治疗,把姐姐一个人关在一间小屋里不管,医院负责人经过时还恶狠狠地说:“你就是死里面也别想出去!”医院不许家属探视,姐夫就在院子里喊姐姐的名字,当她瘦小枯干的身影(由120斤变成60斤)慢慢爬上三层楼的窗户时,本来反对姐姐炼功的姐夫哽咽着说:“我借钱赎你出来好吗?”“别借了,还送我回拘留所吧”,姐姐虚弱地说。残酷的现实使姐夫看清了孰是孰非,他一口气跑到唐山市路北区公安分局,大声质问:“你们执法犯法!”许科长说:“违法?!给她判刑就不违法了!”又指着姐夫说:“他是不是炼法轮功?把他也抓起来!”

在家属的多方要求下,姐姐才被取保候审。回家后公安不许学员探望,来就抓走。警察还到姐姐家搜查大法资料,一直监视她。

但姐姐回家后又坚持学法炼功,大法的奇迹再次展现:二十多天后就能不扶东西在地上走三圈,还能做简单的菜了!

大陆学员
2000年9月26日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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